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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《高淳區大學生公寓
管理規定(試行)》的通知
高人社[2015]51號
各鎮,開發區、寧高園、國際慢城,各部委辦局、區直各單位,各管理中心:
為支持企業引進人才,鼓勵大學生來淳創業創新,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,推動“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”,經區政府同意,現將《高淳區大學生公寓管理規定(試行)》印發給你們,請各有關單位做好宣傳,涉及具體業務的單位積極配合,共同做好大學生入住公寓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。
附件:1、高淳區大學生公寓管理規定(試行).doc
南京市高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5年9月6日